林森浩投毒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图说:林森浩投毒案今日二审宣判 黄洋父亲到达法院现场新民晚报新民网 萧君玮 摄
图说:黄洋的母亲也同样到达现场 新民晚报新民网萧君玮 摄
图说: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父亲脸色凝重等候宣判新民晚报新民网 萧君玮 摄
图说:林森浩投毒案宣判 记者在视听室等候宣判结果新民晚报新民网 胡彦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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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独家报道今日(1月8日),备受关注的“林森浩投毒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最终判决原审被告林森浩死刑。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意味着上海市高院今天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新闻回顾
2013年4月1日 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1日 复旦大学报案。上海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 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 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 “林森浩投毒案”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8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 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12月8日上午10点,该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一审回顾
2014年2月18日,上海二中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为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