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子咬伤民警妨碍公务被判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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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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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gzdpfzbh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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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酒男子为替朋友出头,不仅持钢珠枪打砸烤鱼店,还咬伤了出警民警。近日,四川籍男子吕某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6月12日晚8时许,浙江省温州龙湾区海滨街道富海路一家烤鱼店发生一起滋事事件,吕某酒醉后伙同他人以”老板在背后说他坏话“为由,对该烤鱼店实施打砸。
接警后,龙湾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吕某正持钢珠枪在殴打烤鱼店老板,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吕某拒不配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持钢珠枪威胁,还抓伤民警手指和咬伤协警手掌。随即龙湾公安分局督察大队立即介入调查和维权工作。
法院认为,吕某以暴力方法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两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妨碍公务罪。被告人吕某虽辩解不知道民警在执行公务,但经调查,民警均着警服,并表明身份,其应当知道案发时民警在执行公务,故不予采纳。
鉴于吕某五年内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