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20000220
首页
律师简介
刑事动态
罪名分析
成功案例
经济犯罪法规
刑事审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名分析
刑事动态
成功案例
罪名分析
经济犯罪法规
刑事审判
自首知识
死刑知识
经济犯罪资讯
刑事文书
刑辩指南
刑罚分类
刑事诉讼
犯罪状态
罪罚轻重
律师案例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8620000220
联系人:
金鑫
广东
广州
什么是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造谣惑众罪如何量
添加时间:
2016年3月28日
来源: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gzdpfzbhls.com/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造谣惑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重婚罪的依据
2.云南盈江否认妇联主席遭镇长强奸后抛尸
3.浅谈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4.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获罪 高智晟表示感恩
5.绑架罪在特殊情况下的罪数认定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2000022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