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长与女下属被捉奸,已被免职。5月16日以来,一则反映“达州万源民宗局局长王源忠与女下属通奸被捉”的帖子在达州当地论坛持续发酵,发帖人称有人证及相关录音证据。5月19日,王源忠在接受采访时确认,自己正在接受纪委的调查,而网帖中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他称“现在自己不方便说”。民宗局长与女下属被捉奸,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事件回顾:
民宗局长与女下属被捉奸
达州网友“wy862988”5月16日在达州当地论坛“凤凰山下”发帖中称,万源市民宗局局长王源忠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以权谋私,生活腐化堕落。该网友在帖子中称,王源忠在任竹峪镇党委书记至今,与一名叫陈某某的女子勾搭成奸。由于王源忠妻子长期在成都生活,借此机会,他经常将陈带到家中,每周至少3次,并在5月14日晚上11点被捉奸在床,该网友称自己有人证及录音证据。
该网帖发出仅数小时,万源市委宣传部就在帖子中进行实名回复称:“万源市委高度重视,目前,万源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19日晚,万源市委宣传部通报:万源市委已研究决定,给予王源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内外一切职务,撤销其万源市政协委员资格。
专家律师易轶点评: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
民宗局长与女下属被捉奸,从家庭婚姻的角度来讲也是违法的。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易轶来进行离婚过错方的说明。
易轶律师表示,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网友评论:
太可怕惹
@刘世迪:【四川民宗局长被曝与女下属寻欢遭“捉奸” 纪委调查】网友近日曝光“四川万源民宗局局长王源宗趁自己的老婆在异地生活,长期与女下属陈某勾搭成奸并发生不正当关系,生活腐化,并被捉奸在家。
@馮濤LS:网友在达州市某论坛发帖称,达州市万源民宗局局长王源宗长期与女下属发生不正当关系,生活腐化,并被捉奸在王源宗的家。贴子还称有视频照片等相关证据。
@荈草赏玩:曝四川万源民宗局局长与女下属通奸,纪委介入调查。
结语:
民宗局长与女下属被捉奸,有一位高官因为色欲落马了。网友似乎早已见怪不怪,似乎发生这样的事情早在意料之中。在生活中,法律问题十分常见,遇到问题时可求助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