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州市2016社保年度用人单位扣缴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和比例
答:单位职工参保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和比例情况如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上限为16575元。单位缴费比例14%,个人缴费比例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58元,上限为20292元。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2%。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缴费基数为6764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26%。个人不缴费。
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6764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95元,上限为20292元。单位缴费采用浮动费率,具体以社保部门核定的费率为准,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95元,上限为20292元。单位缴费采用浮动费率,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58元,上限为20292元。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月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0.85%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